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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重申“十个严禁”、严明中秋、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8-09-19 浏览次数:



    各党总支、各单位(部门):
        2018年中秋、国庆节日将至,又到“四风”易发多发重要节点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确保风清气正过节,近日,省纪委向全省发布通知,重申“十个严禁”,强调狠纠“四风”,防止“节日腐败”。现就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       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,做到“十个严禁”。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、商业预付卡等节礼;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;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;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、同城宴请;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或福利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组织参加“带彩”娱乐、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       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担当。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把纠正“四风”、防止节日腐败工作往深里抓、实里做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,结合实际周密安排,组织开展“节日反腐”系列行动。要在“两节”前后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单位(部门)“节日反腐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,总结经验,堵塞漏洞,补齐短板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,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、广大教职工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、督履责,形成“节日反腐”高压态势。
       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。学校纪委将密切关注“四风”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,在“两节”期间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,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、“四风”问题多发、不收敛、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,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。
        监督举报电话:027-87588846
        监督举报邮箱:hbddjwb@163.com
     

    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    2018年9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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